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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衛中心成立經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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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於九十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一次環安衛委員會議通過「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設置辦法」。按中心設置辦法第五條,本法經委員會議通過,仍需送校務會議通過,並報請教育部核定後實施,所以後續作業提案至校務會議,並請人事室協助本校組織規程之增修納入本中心組織條款,以早日完成中心之成立。本校人事室於九十一年一月七日(九一)暨校人字第九一00一二三號,附陳「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設置辦法草案」函報教育部核備,教育部以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台(九一)高(二)字第九一0三二二0五號函覆本校再依文修正後陳報。 承前由,本校九十一年五月一日及六月六日再經過兩次環安衛委員會議修正通過,並再提送本校九十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本校再以九十一年六月二十日(九一)暨校人字第九一0四一八七號函教育部。方獲教育部九十一年七月二日台(九一)高(二)字第九一0九二九八四號函核定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設置辦法。 緣前奉教育部通過中心設置,經總務處九十一年八月七日簽奉校長八月八日核示成立,目前中心主任由 土木系蔡教授勇斌擔任。中心下設環境保護組暨安全衛生組兩組,其中總務處現有環境保護組暨所屬成員四名移撥過中心轄下;科技學院楊朝全先生移撥為該中心之安全衛生組成員。環保組原制於現有辦公處所,環安衛中心安全衛生組辦公室使用原規劃為採購組於行政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旁空間。茲此,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正式於本校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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